校人字〔2010〕193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校英语教师进修项目》(详见国家留学网主页:)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推荐遴选2011年度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英语教学法
二、留学身份及期限
留学身份为进修生,留学期限为10个月。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申请人应具有大学英语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为在我校从事英语教学的在职教师。
5.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6.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具有雅思成绩5.5分以上(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有效期内)者,将予以优先推荐。
7.单位公派回国后工作须满2年、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8.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四、派出时间及有关经费
该项目的派出时间暂定为2011年7月。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学费由新方负担,生活费由中、新双方共同负担。进修结束后被择优选拔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会视其接受10个月英语进修及攻读12个月硕士学位为同一项目,只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新方提供。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国家公派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或推迟派出时间。
4.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目,违约赔偿金(不含违约金)退还学校。
5.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6.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2.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代学校填写,不盖公章不签字。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郭广建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 事 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