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0】 86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的函》(汉办〔2010〕188号)精神(详见国家汉办网),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岗位
岗位情况: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636个,国家公派教师岗位160个,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2。岗位情况及要求可登陆查询。
我校教师可申报我校孔子学院: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孔子学院,岗位数6个;乌克兰基辅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岗位数2个。亦可申报国家公派教师岗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在我校工作已满2年,具有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含)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以及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方可申请。
6.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为人师表,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7.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8.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附件3)要求。
9.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人选由中方合作院校按1:1.5比例推荐。非合作院校教师也可申请。
10.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
11.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
3.资格审查:人事处按项目要求对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5.上报材料:推荐人选填报国家汉办正式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由人事处统一上报。
6. 选拔面试: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
四、派出待遇
录取人员在外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以及我校有关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人员均以国家公派身份派出,派出前签订《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公派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时,教师本人应在当年提出书面理由,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学校上报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方能有效。
3.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或提前派出期限。
4.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目,违约赔偿金(不含违约金)退还学校。
5.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公布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6.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工作情况、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六、派出赴任时间
派出赴任时间初步拟定2010年及2011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申请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2.由于上级文件收到较晚,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并详细阅读国家汉办网站相关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推荐教师所在学院须为本单位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教师:姚建光、王小艳、赵燕清
电 话:010-58595911/5912/5902
传 真:010-58595904
2.孔子学院(课堂)教师:郑孟林、梅叶红
电 话:010-58595980/5986
传 真:010-58595904
3.学校人事处联系人:李立群 郭广建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 事 处
二一年五月五日 |